長春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的主要職能:1、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、征收、管理和支付;2、建立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預決算制度,填報醫療保險各類財務、統計報表;3、 負責確定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、定點零售藥店,與其簽訂服務合同,明確各自責任、權利和義務; 4、定期向社會公布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支情況,受理參保單位和職工有關醫療衛生保險業務的查詢;5、負責離休人員、老紅軍醫療費用,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醫療費用和公務員醫療補助的單獨管理;6、負責工傷、生育保險的經辦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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